安倍回忆录预售火爆,曾因“敏感内容”延期出版******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林泽宇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王颖】日本《读卖新闻》30日报道称,《安倍晋三回忆录》将于2月8日出版,内容为对已故前首相安倍晋三的长篇采访。该书原计划于去年年初出版,但由于有很多“敏感内容”,当时应安倍本人要求,出版被延期。在安倍遇刺身亡后,经其夫人安倍昭惠同意,本书得以面市。
报道称,对安倍的采访由读卖新闻社特别编辑委员桥本五郎与社评副委员长尾山宏于安倍卸任首相约一个月后(2020年10月)开始进行,采访共计18次,时间跨度约1年,采访时长达36小时。《安倍晋三回忆录》收录了全部采访内容。报道称,回忆录内容涉及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俄罗斯总统普京等。在回忆录中,安倍透露,特朗普看起来好战,但实际对军事行动持消极态度。特朗普以及美国政府曾试图“拼命隐藏真正态度”,因为他们认为如果朝鲜发现这一点,美国对朝施压将失去作用。
《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尽管《安倍晋三回忆录》的正式发行日期是2月8日,但从1月30日起就开始接受预订,当日便登上日本亚马逊网站非小说类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安倍晋三于2006年9月首次出任日本首相,翌年9月以健康为由宣布辞职。他于2012年12月再次出任日本首相,直至2020年8月因健康问题辞职,是连续在职时间最长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去年7月8日在奈良县奈良市街头演讲时遭枪击,经抢救后不治身亡,终年67岁。
另据日本“映画”网站30日报道,一部关于安倍晋三的政治纪录片《妖怪之孙》将于3月17日起在日本公映。这部纪录片主要通过采访的方式探讨安倍晋三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给日本留下了什么遗产等话题。纪录片片名之所以是《妖怪之孙》,是因为安倍是被称为“昭和之妖”的甲级战犯、前首相岸信介的外孙。
(来源:环球时报)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